勞動仲裁能代替離職證明嗎
需要根據情況來看。如果勞動仲裁裁決中明確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並且雙方均未在收到裁決書後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可是認定雙方勞動關係已經解除,完全可以替代離職證明。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
長春市勞動仲裁流程是什麼?
一、長春市勞動仲裁流程是什麼?勞動仲裁流程:申請人提交仲裁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資料;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是否受理決定;受理的則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組成仲裁庭;仲裁員迴避;開庭前通知;開庭質證和辯論;裁決前調解;作出裁決。《勞...
-
不予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是什麼
一、不予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法定情形是什麼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
-
勞動關係確認需經仲裁前置程序嗎?
一、勞動關係確認需經仲裁前置程序嗎?不需要,勞動關係確認只需要提交相關證據到仲裁機關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即可。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前置是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首要程序,凡是勞動爭議,必先經過仲裁。而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有調解、仲裁和訴訟...
-
勞動仲裁不執行需一般怎麼辦
一、申請勞動仲裁不執行怎麼辦如果勞動仲裁做出裁決後,雙方在法定時間內都沒有起訴,那麼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30條規定,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