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哺乳期加班違法嗎?
一、如果哺乳期加班違法嗎?
哺乳期加班是不合法的。法律有明確規定,如果寶寶未滿一週歲,是不能強制要求加班的,所以可以向單位申請免加班。如果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申請仲裁。另外,哺乳期的媽媽需要更好的平衡工作和照顧寶寶,也可以將母乳擠出供寶寶喝。
另外,如果寶寶的體質比較好,媽媽們可以上班將寶寶交由家人照料。但如果寶寶體質差,最好是先放棄工作,親自照顧寶寶至一週歲,這樣可以更好的母乳餵養,讓寶寶的體質增強。媽媽們上班就是為了讓寶寶有更好的經濟基礎,但前提是寶寶可以更健康快樂的成長。
二、哺乳期可以拒絕加班嗎
哺乳期是指產後產婦用自己的乳汁餵養嬰兒的時期,就是開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這段時間。一般長約10個月至1年左右。產期是指女性生產後的90天,哺乳期是指女性生產後至其孩子滿週歲期間。
為了保護母嬰健康,降低乳幼兒死亡率,國際上已將保護、促進和支持母嬰餵養作為婦幼衞生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哺乳期保健為指導母乳餵養與哺乳期衞生,包括母乳分泌量、影響乳汁分泌量的因素,餵養方法及乳房護理,乳母飲食、休息、睡眠、斷乳等。
哺乳期加班可以拒絕:
哺乳期指的是女員工生育完至嬰兒滿一週歲的時間段。
在這段時間內,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員工在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也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因此哺乳期的女員工有權拒絕加班。
除此以外,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員工,其所在的用人單位還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時間也可合併在一起使用,即每個工作日應當有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中的時間算作工作時間,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扣減女員工的工資。
另外,《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規定,嬰兒滿週歲時,經縣(區)以上(含縣、區)醫療或保健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以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女員工在產假期滿恢復工作的時候,應當允許有1至2周時間逐漸恢復原工作量。
哺乳期是不能強制要求加班的,所以哺乳期加班是違法的,哺乳期指的是女員工生育完至嬰兒滿一週歲的時間段,在這段時間內,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因此哺乳期的女員工有權拒絕加班,用人單位不得以此為由扣減女員工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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