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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能否一定要籤無固定期合同

員工能否一定要籤無固定期合同
律師解答:沒有規定。律師解析:法律並未規定員工一定要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一年以後默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第三次勞動合同時,續訂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