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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備案不教社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備案不教社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直以來,大家對於社會保險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視的,因為社會保險的繳納,就意味着日後可以享受社保的待遇,同樣的,我們國家的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説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很多普通老百姓都比較困惑。勞動合同備案不教社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勞動合同備案不教社保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勞動合同備案與社保無直接關係,《勞動合同法》中未要求勞動合同簽訂必須要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原勞動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就必須繳納。

社保屬於勞動合同的內容之一,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二、應當如何處理無效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説,勞動者自始至終都無須履行無效勞動合同。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實際上,小編在這裏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勞動合同的備案和社會保險的繳納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現在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給自己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還有不懂也可以諮詢一下當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