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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嗎

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嗎

一、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嗎?

不可以隨時辭職,應當申請處理,還在試用期的公務員,還沒有正式錄用,可以辭職,由單位政工幹部到組織招考的人事部門錄用流動科辦理辭職手續。其實公務員在試用期辭職準確的説是申請取消錄用資格,但取消錄用資格後較難再考上公務員,因為有檔案記錄,且不同省份有一些重考的限制。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的規定: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取消錄用後,個人檔案裏會裝進個人申請和取消錄用批覆等有關材料,假如日後又考上了其他單位公務員,政審時會作為重要參考。

二、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後,都必須到公務員局備案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由中央機關審批並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中央機關省級以下直屬機構取消錄用,由省級直屬機構審批並報所屬中央機關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按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辦法進行審批或者備案。

《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三十條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由招錄機關對新錄用的公務員進行考察,並安排必要的培訓。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中央機關取消錄用的,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機關取消錄用的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定。

公務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辦理相關事項,特別是需要辭職的,應當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相關條件,在部分崗位上還設置了最低的任職年限,對於不符合規定的,是不可以辦理辭職的,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