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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順延合同算不算籤合同

哺乳期順延合同不算籤合同。單位不能因女員工處於哺乳期而與其解除合同。哺乳期順延合同意味着哺乳期結束,此前簽訂的勞動合同也會終止。
如果仍需建立勞動關係,需在哺乳期結束之後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哺乳期順延合同算不算籤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39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