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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的保密協議書內容是什麼?

保密協議書

勞動合同中的保密協議書內容是什麼?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擬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

第二條:本協議保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工程項目、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法律事務信息、人力資源信息、產品價格、產品設計、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計算機程序、成本、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會議內容、資料、公司決議等。

第三條: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後兩年內不得從事同類產品或者同類企業服務。

第六條: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或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盤、磁帶、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七條:保密期限:勞動合同終止__年內。

第八條:脱密期限

1、因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脱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完整辦妥涉祕資料的交接工作;

3、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乙方必須信守本協議,不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如已離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1)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簽名: 簽名:

身份證編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是屬於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有關工作的保密事項簽訂的協議,也是需要在合同認定的範圍內進行處理的,如果涉及到有關條款的簽訂存在嚴重的違法行為,或者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那麼就是無效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