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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律師解析:沒簽勞動合同,可以主張從工作的第二個月起至一年內的雙倍工資。如果沒有繳社保,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從工作之月起的社保。
在一個月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風險有: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2、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離職;
3、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