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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無勞動合同無社保嗎?

一、勞動者無勞動合同社保嗎?

勞動者無勞動合同無社保嗎?

《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而簽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因此,沒有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但在該單位工作,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依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可見,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只要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應當繳納。

實踐中,在企業用工管理過程中,尤其是部門私自用工的情形下,往往是部門經理根據生產任務情況用人,在生產任務重的情況下,直接僱用大量職工,在生產任務減少的情形下,再直接予以退工。這種做法在一些企業也稱作季節用工或臨時用工。企業均不與這些人簽訂勞動合同,也以不簽訂合同為由不繳納社會保險費。這種用工模式與今天的法律環境是完全衝突的,企業直接用工的都屬於建立勞動關係,都應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單位沒有繳納社保,可以依法申訴,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如果單位為繳納了社保,不能因為合同中沒有社保這一項而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沒有繳納,屬於違法,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二、單位不繳納社保可以辭職嗎?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如果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辦理應有的社會保險,即侵害了勞動者的利益。而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勞動者是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此外,《勞動合同法》還將社會保險規定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明確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法定義務,雙方都必須履行。

綜上所述,只要雙方之間建立了用工關係,那麼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勞動者交社保。現實中,有的單位可能會延遲簽訂勞動合同,但這並不影響為員工交社保。而要是遇到單位不按照規定交社保的情況,勞動者也是可以提出辭職,並且要求單位補交社保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