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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籤勞動合同無買社保己四年怎麼辦?

無籤勞動合同無買社保己四年怎麼辦?

無籤勞動合同無買社保己四年怎麼辦?

第一、 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

第二、 如公司一直沒有籤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第三、 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 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

第五、 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第六、如果公司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 就以上糾紛,無法協商的可以提起仲裁處理!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為由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並且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勞動監察投訴,要求補繳社保。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用人單位一直未給員工繳納保險的話,員工可以要求其進行補繳。因為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保險金是屬於違法的行為。並且2年未叫簽署勞動合約的話,用人單位需要對員工支付雙倍的勞動工資。所以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償2年工資給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