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病期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是什麼?
職工患病期間,用人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生病期間只要是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87條規則支付賠償金(每服務1年支付2個月工資)。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職工患病期間顯然是不可以解決勞動合同的,並用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相應的工資待遇,一般情況下不得低於工資基數的80%。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相關的工資待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或者司法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爭議,要求用人單位按照按標準支付相關工資待遇。
-
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主張
律師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
勞動能力鑑定程序怎樣走
律師解析: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序:先提出申請;然後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法受理;再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最後再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結論書送達給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法律依據:《...
-
單位僅以末位淘汰制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犯法的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犯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或“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犯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
解除合同後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嗎
律師解析: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後,如果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能要求支付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或者勞動者違反競業的限制約定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約的,則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其支付違約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