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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規定轉正才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一、用人單位規定轉正才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用人單位規定轉正才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

用人單位規定轉正才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應當及時簽訂書面正式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期限,但是並不是轉正後才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上可以約定使用期的,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怎麼辦?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在與所僱用單位試用期滿後或者在與上一個勞動合同期滿後,所在公司未予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不續簽勞動合同,但仍要求繼續工作的是可以要求賠償和仲裁的,不過具體情況要具體分析。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勞動者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勞動者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勞動者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應當自員工在單位工作時,就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而不是轉正後才籤勞動合同。即便是沒有轉正,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已經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沒簽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雙倍工資,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