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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十天沒辦入職沒簽合同怎麼辦?

一、上班十天沒辦入職沒簽合同怎麼辦?

上班十天沒辦入職沒簽合同怎麼辦?

上班十天沒辦入職沒簽合同可以和用人單位的主管人員來進行協商確定,企業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應該每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支付雙倍工資有哪些情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賠償勞動者的雙倍工資:

情況一:用人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勞動者工作滿一個月的次日開始計算雙倍工資。上述情況包括合同到期後沒有續簽合同的情況.

情況二: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而沒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呢?

(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出現用人單位違反上述情況時,勞動者應該要求用人單位雙倍補償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18條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都是無效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引起無效的原因大體有以下幾種:

合同主體不合格。如受僱一方提供了假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用單位不具備招聘資格等。

合同內容不合法,即勞動合同有悖法律、法規及善良風俗,或是損害了國家及社會的公共利益。如約定製造冰毒、假鈔等。內容不合法的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在當代社會,自用工之日起用單位就必須和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説在試用期發現其行為不符合單位的要求,那麼可以辭退,但是這並不是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理由,不能以此為藉口,不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