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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強制加班怎麼舉報?

用人單位強制加班怎麼舉報?

我國勞動法中對於用人單位中的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工作時間以及在單位的一些放假情況都有詳細的規定,一般勞動者一天工作的時間是八個小時,如果有必要加班的需要的,不可以超過規定的時間。那麼關於用人單位強制加班怎麼舉報?

一、強制加班怎麼舉報

1、如果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前往勞動部門或者撥打12333都可以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二、不受限制的情形

《勞動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可以強制員工加班,員工不服從安排,可以視為曠工,達到一定天數可以按照單位的獎懲制度辭退該員工。同時企業在要求員工加班應該給員工合理的準備時間,同時還應該依照規定支付他們的加班費用。

員工要舉報公司強制加班,

用人單位強制加班怎麼舉報?如果用人單位存在違法的加班的行為,那麼可以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或者撥打相關熱線電話進行舉報,用人單位對於員工的加班時間應該遵守法律的規定,如果有必要理由,一天不可以超過三個小時的加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