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關於違約金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勞動合同法關於違約金的規定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法》中有關違約金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對違約金的規定:
1、勞動者不承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5條明確規定,除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兩種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紹),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樣的規定,對於人才的合理流動,以及促進用人單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勵約束機制,真正實現人力資本的價值都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如果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也是無效的,勞動者無須支付。
2、可以約定用人單位擔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的只是“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並沒有限制用人單位違約應承擔的違約金,也就是説,雙方可以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應承擔的違約金。不過從就業的形勢和長期以來形成的用人單位的主導地位而言,很難説約定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3、可以約定勞動者擔違約金的情形
可以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一種是有競業限制要求的。
如果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當然,用人單位在競業限制期限內須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違約金簡介:
所謂違約金是指當事人預先約定,一方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債務時,應按照一定的計算標準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可以理解為對債的一種擔保,也是對違約行為的一種經濟制裁,設立違約金是為了保證債的履行。當事人訂立的各類合同一般均有違約金的約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也多有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規定,有的約定一個固定的數額,有的則按剩餘工作年限工資數計算。那麼,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還是否有效呢,這要分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
不得不説《勞動合同法》真的在很大程度上面保障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在勞動合同中,違約金一般是不可以隨意的約定的,單位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來承擔違約金,但是可以約定由用人單位來承擔違約金,如果用人單位給員工提供了培訓的,員工未參加,也可以要求員工承擔違約金。
-
新員工簽訂入職合同注意事項包含哪些
律師解析: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6、勞動者工...
-
公司能不簽訂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答:是不可以的。律師解析:不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的。1、如果是員工在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經單位書面通知後仍不籤合同的,單位應當與其解約,並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2、如果是單位逾期不簽約,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的每月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
勞動合同自然到期有經濟補償金嗎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勞動者具有法定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用人單位拒絕續簽的應當支付賠償金。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法律依據:《中華人...
-
勞動能力鑑定程序如何走
律師解析: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程序:先提出申請;然後由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依法受理;再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最後再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將結論書送達給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