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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如何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後來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
雙方可以簽訂一年、三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可以協商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或者依法去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