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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怎麼算的?

一、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怎麼算的?

勞動合同制人員工資怎麼算的?

1、不低於同崗位最低工資標準;

2、工資形式、獎金、津貼、補貼(不包括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工資性補貼);

3、學徒、熟練期限和學徒、熟練期間的待遇;

4、定職、定級工資水平,升級和工資日常處理辦法;

5、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口糧補差,休假制度;

6、鐵路制服,鐵路乘車證;

7、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女工懷孕、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以及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待遇。

8、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工資性補貼為本人標準工資的15%。

二、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工資怎麼算?

重新就業的勞動合同制工人,仍從事原工種的,經考核合格後,按照原工資等級和所在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改變工種的,試用期間的工資按照所在單位二級工工資標準支付,試用期滿後考核定級。

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作時間在一年以內的,醫療期限為三個月,工作時間滿一年的為四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一年,醫療期限相應延長一個月,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在醫療期間,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按固定工人同等對待。

三、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滿之後怎麼補償?

勞動合同制工人因合同期滿或其他原因按規定解除合同的,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一個月的生活補助費,但是,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本人標準工資;對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合同的,另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三個月至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勞動合同制工人因違紀被辭退、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判刑而解除勞動合同或自行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及自行離職的,均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雖然是合同制工人,但是他本質的上來説,和國企的正式員工是沒有什麼區別的。除了最基礎的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獎金與津貼和補貼,如果是職稱比較高,那麼還會根據工人的職稱來發放他的定級工資以及生活上的各種補貼,還有社保那些都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