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勞動合同中應當包含違約金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
勞動合同中的違約金條款是否有效,就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了。如果是符合《勞動合同法》中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同意,且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法律將對這一約定予以保護,認定這一約定有效,否則是無效的。
擴展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勞動合同違約糾紛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撰寫民事起訴狀,寫起訴狀關於糾紛的詳細情況,收集關於糾紛的有效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二)證據收集後案件被受理,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會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法院給出指定的銀行繳納訴訟費,之後再向銀行給的繳費單遞交給法院。
(三)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發開庭傳票的;
(四)之後等待法院通知開庭的時間、以及地點出庭參加的訴訟。
(五)開完庭之後就是等待審判的結果,如果如審判的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勞動合同違約引起的訴訟流程首先是委託律師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訴訟狀;等到人民法院審核通過之後就會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的時間和地點;最後就是進行法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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