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有產假嗎
一、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有產假嗎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是有產假。雖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情況,如仍不能協調一致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併賠償雙倍工資。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以上規定,法定的產假期為90天。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產假時間另行規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標準。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於生育假期,國家勞動法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就是不少於九十天。另外,每個地區對產假都有自己的補充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沒有勞動合同欠工資不給怎麼辦
沒有勞動合同欠工資不給,可以採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週轉不開,此時讓公司老闆或財務打一張欠條。
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告知公司負責人電話,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裏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三、沒簽勞動合同發生工傷該怎麼辦
沒簽合同但是受了工傷只要有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證據就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發生工傷之後應該立即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是傷殘鑑定,當事人可以拿着傷殘鑑定和其他證明材料去法院起訴。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工傷維權程序比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託律師代理。
所以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是有產假的,雖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籤勞動合同但是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如果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通過法律訴訟來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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