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合同

找公司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咋辦?

找公司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咋辦?

一、找公司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咋辦?

辭職後到新公司,有的公司需要原用人單位的離職證明,有些單位是不需要的。如果需要原單位證明,找原單位出具就可以的。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沒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勞動者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也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不能享受自主創業、再就業的税收優惠等。

單位拒不開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是違法的,如果用人單位故意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整改,要求其依法及時出具證明,一旦因不出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二、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中包括哪些內容?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是用人單位出具的用來證明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的法律事實的,為了體現對外的效力,加蓋單位公章即可,無須加蓋單位內部的其他印章。

三、員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況有哪些?

1、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預告用人單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綜上所述,員工辭職辦好手續後,一般會到新單位就職,這個時候,新單位可能要求其提供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如果沒有的話,員工可以到原單位索要,對方不給的話,是違法行為,員工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如果耽誤了員工入職,員工也可以主張賠償。

標籤:咋辦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