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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簽了勞動合同還能去別的廠嗎?

如果簽了勞動合同還能去別的廠嗎?

由於生活壓力加重,很多人選擇利用業餘時間做多份工作。那麼,很多人疑惑已經簽署了勞動合同,還能簽署其他勞動合同嗎?這些我國新勞動法都有相關規定,以下小編收集了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集中回答如果簽了勞動合同還能去別的廠嗎?

同時籤二家勞動合同,法律並未禁止。所以籤雙份合同並不違反勞動法。新勞動合同法已再次明確,員工可以簽訂雙份合同。如其中對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就允許員工可以多份勞動合同。籤雙份合同是否對在職的任意一家公司造成損害這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雙份合同並不必然造成對在職企業的實際損害。如有的員工兼職,在業餘時間打工,法律是不禁止的。

2、雙份合同,如兼職公司的工作,影響了現在職工作的工作,並是已嚴重或經在職公司教育後,仍不改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見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四款。

3、兼職工作,對在職企業造成損失的,兼職企業具有連帶賠償責任---這是由在職企業舉證,一般在職企業很難舉證。

綜上,兼職工作並不違法。只在給在職企業造成實際損失或嚴重影響時,才具有賠償責任。即兼職賠償是有條件。

4、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綜上所述,針對“如果簽了勞動合同還能去別的廠嗎?”這一問題,洗勞動法允許勞動者簽署兩份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在工作過程中造成其中一家公司的損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只是兼職打工,對上一份企業並沒有實際損害,則去其他地方上班並不違法。

標籤:勞動合同 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