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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當事單位簽訂沒有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並沒有確切的終止的時間,那麼到底勞動者應該在什麼時候跟當事單位簽訂五固定期限合同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哪些情形可以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哪些情形可籤無固定期限合同

具備以下情形可以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了什麼時候可以簽訂無期限勞動合同了吧,但是無期限勞動合同涉及的法律問題還很多,如果大家還有其他的問題可以詳情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們,我們期待您的諮詢,同時我們會本着專業的態度快速的解決您的難題。

標籤:合同 期限 可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