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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幾類公務員不得辭職?

1、 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

哪幾類公務員不得辭職?

很多人開始報公務員的時候,就會有一個文書上面寫着公務員的最低服務年限是三年或者五年,要是中途離職的話,對自己以後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比如有的為了解決了户口問題,選擇考一個編制,但是在考入編制的話,又想着辭職自己創業,這樣的情況並不是沒有,雖然公務員非常的難過,但是每年考上公務員的人也不在少數,這樣的政策也是必然的,如果公務員隨時能夠離職的話,那麼機關工作的協調性和連續性都能不能夠得到充分保障。

2、在涉及到國家祕密的特殊崗位任職或者是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定的脱密期限

一般來説它涉及到祕密職位的時候,在外面是嚴禁宣傳的,因為這種情況下一定掌握了國家很多重要的機密,在這樣的情況下面,公務員是不能夠隨便離職的。因為這些人的隨便離職會對國家的安全產生很大的威脅,而且不光如此在脱離祕密職位的時候還要在非涉密職位工作滿一定的年限才能夠離開。

3、 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需本人繼續處理

這類人要是離職的話,會對機關工作的運行產生很大的影響,就像一個機器,要是某一環節出了問題,那麼就難以運行。這類人在辭職的時候需要提前打辭職報告,把自己手上的工作做完之後,滿足上述條件的話才可以允許離職。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所有的公務人員在離職的時候都要經過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部分省份招錄較去年減少30%-50%

今年海南減招少了1177個,廣東今年的名額比去年少了512人,較去年減少795人。

對此,專家分析,今年省考招錄人數下降,主要是國家機構改革背景下的各地編制調整。

“從目前的招錄計劃來看,部分省份較去年減少30%-50%左右,比如,伴隨國、地税合併,曾經作為公務員招錄大户的税務系統,在各地的招錄人數出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