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補償嗎?
一、工作兩年未簽訂勞動合同自動離職有補償嗎?
是有補償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者入職的第二個月開始,按照月工資標準的兩倍計算(計算時間最長不超過12個月),支付時需減去期間公司已支付的工資。
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二、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補償?
若公司確定是因業務調整的原因,不能繼續僱傭的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若勞動者月工資未高於前述3倍數額,則無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過12年。如果勞動者月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三、沒有勞動合同辭職需要提前告知單位嗎?
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
工作後未籤勞動合同,自動離職也是有補償的,由於公司自身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員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時間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支付經濟補償的時間不能超過12年,如果員工的月工資高於本地平均工資,應該按照員工的月工資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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