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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上工資怎麼填寫的?

一、勞動合同上工資怎麼填寫的?

勞動合同上工資怎麼填寫的?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包含了基本工資、職務(崗位)工資、計件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補貼。因此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關於工資金額的填寫應依據雙方商談的工資標準填寫。

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對於工資的填寫僅約定了基本工資如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且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合法的,反之是違法的。如違背了勞動者和單位約定的工資待遇的,勞動者可以就該爭議提起勞動仲裁並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和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因此在發生爭議時,最終裁定的標準依據是以此為標準的。

二、簽訂勞動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完整。勞動合同不僅要列明職位、期限、待遇等方面,更要詳細列明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具體情形,要避免模糊不清、易生歧義的語句,應儘量用明確無歧義的語言表述得清楚無誤。另外,勞動合同還應列明企業的勞動紀律,或以附件的形式附上企業的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必不可少的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2、勞動合同的內容應向受聘人員充分説明,特別是關係其重大利益卻容易被忽略的條款,如解除合同、違約責任及保密等條款,這樣可以避免誤會及以後可能產生的糾紛。

3、聘用人員後的培訓要到位,內容要完整無遺漏,既包括崗位技能培訓,也包括企業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培訓,且要留下員工接受培訓的證據,如要求員工簽名的簽到單,上面應列明培訓內容。這些都有助於企業應對可能發生的訴訟。

勞動合同上的工資是員工的應發工資,是由用人單位和員工協商後確定的。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注意勞動合同的內容要完整,不僅要包括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還要包括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簽訂合同的雙方要具備主體資格,用人單位是合法企業,勞動者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