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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制工人流動審批表怎麼填寫?

一、勞動合同制工人流動審批表怎麼填寫?

勞動合同制工人流動審批表怎麼填寫?

勞動合同制工人流動審批表應該如實地來進行填寫,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或繳費年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覆函〉》臨時工:是計劃經計時代的一種用工形式,國家承認的臨時工是有當地勞動部門招工指標的計劃內臨時工。勞動法頒佈以後,國家實行了全員制,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便從此退出了歷史舞台。勞動合同制這種用工形式的特點是實行同工同酬,凡是與單位有的勞動者,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都應當為其辦理各種社會保險,並在解除勞動關係時為其支付每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合同制人員的法律管理是怎樣的?

勞動合同制人員的法律管理是根據勞動合同當中所進行的,開支來源:正式編制人員工資由財政撥款解決,合同制人員工資由單位預算外收入中解決。

福利待遇:正式編制人員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規定及上級部門規定執行,合同制人員參照正式編人員標準執行,但實際上低很多或缺項。

正式編人員可以在事業單位之間調動,合同制人員不能。

正式編制人員可以提任副科級職務,合同制人員不可以。

事業單位聘任制幹部是沒有編制的,類似於合同制職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業單位的,如果是公務員單位裏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職位,那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

目前我們國家在招聘勞動者的時候是分為不同性質的,比如説有一些是單位的正式的員工,也就是有編制的,還有一些是臨時聘用的員工所簽訂的一些勞動合同,還有就是適用的管理程序都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