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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多少天提出異議?

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多少天提出異議

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多少天提出異議?

用人單位與用工一方簽訂集體勞動合同後,應當報關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對集體勞動合同有異議的,應該收到合同15天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本區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二、集體勞動合同的特徵有哪些

1、集體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的團體組織——企事業工會或職工代表,另一方是企業或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

2、集體合同以集體勞動關係中全體勞動者的最低勞動條件、勞動標準和全體職工的權利義務為主要內容,目的是協調用人單位內部勞動關係,確定勞動者的共同利益。

3、集體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國勞動法規定集體合同必須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審查、備案,方能發生法律效力。

4、集體合同的效力高於勞動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於企事業單位及其工會和全體職工。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的個人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規定,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