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是什麼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是什麼
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主要是小時計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下:
1、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工資 = 小時工資標準×實際工作小時數
二、非全日制工要交社保嗎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單位交社會保險。
1、根據我國《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宗旨,按照我國勞動者社會保險的參保原則,不管是全日制用工還是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尤其是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否則出現需要社會保險報銷事宜,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責任。
2、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户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户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併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户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3、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鈎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4、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鑑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非全日制用工多用於一些臨時性、替補性的崗位中。與全日制用工相比,工作時間比較短,也可以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允許進行口頭約定。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也是可以隨時終止,同時單位不需要支付非全日制用工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
勞務關係如何進行侵權責任賠償
律師解析:勞務關係中如果提供勞務一方致人損害的,應當由接受勞務一方來進行侵權責任賠償。該方當事人擔責後,如果提供勞務一方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則可以向其追償。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法律依據:《...
-
職工不滿半年辭退補償多少
律師解析:1、如果不滿半年被辭退賠償標準支付半個月工資待遇的標準來進行處理的。2、但如果涉及到用人單位強行辭退員工的,即員工沒有過錯時辭退的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如果員工自己違法導致自己被辭退則不需要賠償。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用人單位按照...
-
工傷單位能無原因解僱嗎
律師解析:工傷單位一般不能無原因解僱。根據法律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工傷認定後,被鑑定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解僱勞動者屬於違法解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
廳級幹部坐牢要幹活嗎?
律師解析:廳級幹部坐牢是需要幹活的。我國監獄法規定:有勞動能力的罪犯,必須參加勞動。監獄根據罪犯的個人情況,合理組織勞動,使其矯正惡習,養成勞動習慣,學會生產技能,併為釋放後就業創造條件。監獄對罪犯的勞動時間,參照國家有關勞動工時的規定執行;在季節性生產等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