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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對退役軍人可以辭退嗎?

一、用人單位對退役軍人可以辭退嗎?

用人單位對退役軍人可以辭退嗎?

退役軍人也是可以被辭退的。

根據原勞動人事部等四部門勞人勞[1987]5號文件規定:企業對違返紀律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於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後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辭退規定》予以辭退。

企業辭退違返紀律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辭退規定》辦事。如發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現確屬企業領導人濫用職權打擊和報復的,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對被辭退的違返紀律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後,本人要求遷移户口的,按户口遷移規定辦理。

二、新勞動法辭退補償標準是什麼

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補償標準是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具體規定如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1、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合上面所説的 ,辭退員工是不分軍人的,只要是屬於勞動者違反了法律的條款一律都可以進行辭退,而對於軍人就更應該要遵守勞動法,但如果公司存在有違法的辭退,那麼在處理的時候就會結合勞動法讓用人單位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