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勞動關係

離職後檔案怎麼處理

辭職後,檔案問題,需要根據自己找工作情況,可以選擇存放人才市場、户籍人事局;或者先找工作,然後讓新單位的HR諮詢相關的辦理流程。如果新單位不接受人事檔案,就將檔案轉移到單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中心,定期繳納託管費用即可。
離職後員工檔案轉移的流程:
(1)由縣級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接受企業移交來的被裁員工的檔案,在30日內將該檔案轉人被裁員工(失業人員)户口所在地檔案管理部門;
(2)由縣級(含縣)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職業介紹服務所(中心)或者人才市場的從事代理機構負責接受轉移或者保管本轄區內的流動人員,包括企業被裁員工的人事檔案。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雙方的義務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離職後檔案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