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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辭職後個人檔案怎麼處理

員工檔案有兩種:人事檔案一般私企不具備檔案接收能力,都是放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託管;企業自建員工檔案是員工入職私企後建檔的,

私企辭職後個人檔案怎麼處理

1、 離職後,由公司出具解聘證明,新單位是國有屬性的即可開具調擋函接收檔案。

2、民營單位工作的,私企一般不具備檔案接管資格,人事檔案需要託管在當地人才市場的。持原單位辦理勞動關係解除證明,開調轉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公司)辦理檔案轉移;再持新單位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到新就業地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公司)辦理託管。

3、如果是國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國企,則是第三方(社保局、人才中心、人力資源公司)和有資格的企業之間的轉接,參照第2條辦理。

4、暫時未能就業,或自己創業的,建議如下操作:

(1)將檔案轉户口所在地社保所辦失業,領取失業金,或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2)將檔案轉户口所在地職業介紹中心自己交保險,交夠年限,也可以領取養老保險。

(3)按規定,檔案可以在原單位保存兩年,因此可以暫緩調檔。

《勞動合同法》第50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部、國家檔案局《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

第十八條 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職工被勞教、勞改,原所在單位今後還準備錄用的,其檔案由原所在單位保管。

第十九條 轉遞檔案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二)對轉出的檔案,必須按統一規定的“企業職工檔案轉遞通知單”(見附件二)的項目登記,並密封包裝。

(三)對轉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轉出。

(四)接收單位收到檔案經核對無誤後,應在回執上簽名蓋章,並將回執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轉出單位未收到回執應及時催問,以防丟失。

私營企業員工檔案中的人事檔案一般存在當地的勞動局人才交流中心,私企並沒有權限能夠保管。人事檔案託管在人才交流機構也能帶來接受、調出、各類證明、代繳保險等多種便利。而通常公司裏説的人事檔案指的是公司自建的員工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