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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約定的工資不一致怎麼辦

去公司面試時,雙方會就崗位、工資等問題協商一致,正式用工後公司要跟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且勞動合同上會明確該員工的崗位、職責、工資等基本信息,一旦雙方簽字確認就要互相遵守合同。所以,發現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約定的工資不一致,比如工資給少了的,那麼將損害員工的利益,需要及時處理。

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約定的工資不一致怎麼辦

首先,員工工資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簽訂勞動合同時應該根據雙方協商一致的標準約定。

所以,當公司給員工拿的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原先約定的不一致,員工要及時反映,否則一旦簽字確認,今後若是發生工資糾紛,可能會被這份合同拖累。

因此,入職後發現勞動合同有問題的,員工可以及時跟公司協商,要求寫明約定的工資,若是對方提出其他原因,並且是正當理由的,要及時做個證明。

其次,如果已經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要注意收集相關的工資證明材料。

比如工資條、收入證明、考勤記錄等,一旦雙方因為工資產生糾紛,可以拿出整理的證據維權。

最後,雙方因為簽訂的公司跟約定的不一致起糾紛,可以按照勞動爭議處理辦法解決。

具體地,員工可以根據收集整理的證據,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去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再解決不下的,可以再去法院起訴。

因此,實踐中有些公司為將員工談下,會先跟對方談個較高的工資,入職籤合同時又拿出另套説辭,而有些員工可能會迫於無奈或是被忽悠籤合同,那麼等以後發工資時就會產生問題。如果損失的工資數額較大,難以協商處理的,必要時可以找個專業律師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