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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單位能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嗎

可以,但每天平均不超過4小時,每週累積不超過24小時,否則,將構成全日制用工關係,若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將產生二倍工資。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合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應當支付加班費,同時,應保證勞動者每週休息1天,不得每週連續工作7天。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單位能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