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規定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但是第四十二條又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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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有法定節假日怎樣辦
律師解析:首先我國法律規定的全國公民放假的法定節假日期間,用人單位需要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如果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需要而在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勞動者休假的,需要支付勞動者三倍的工資報酬。所以在法定節假日公司如果不放假的話,勞動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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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你會怎麼辦
律師解析: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在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可以向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法律依據:《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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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怎樣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律師解析:根據《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保障殘疾人就業義務。根據《殘疾人就業條例》第九條,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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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換辦公地址可不可以賠償
律師解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日文黨委進行經濟補償,公司換辦公地址若屬於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情形的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法律依據:《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