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犯錯被辭退有補償嗎
如果不是以上犯錯的,拒不改正的,職工觸犯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就沒有法定的任何補償: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因為員工犯錯單位予以辭退的,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失職;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得到一年工齡,予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有沒有經濟補償金”就要看犯錯的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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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律師解答:存在勞動關係。律師解析:臨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雙方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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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孕婦補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退孕婦的補償標準:如果公司是違法辭退孕婦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給予其補償;而經濟補償標準是孕婦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是依法辭退孕婦的,即在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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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職工補償的規定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四)解除勞動合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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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辭職一個月企業不讓走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企業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