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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是什麼意思,裁員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裁員是什麼意思 裁員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對於部分勞動者來講,可能説到裁員都知道是什麼,但其實很多人理解的裁員就是單位提前與自己解除勞動合同,而要是從法律角度來看的話,究竟這個裁員是什麼意思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裁員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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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員,是經濟性裁員的簡稱,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單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間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

二、企業什麼時候可以經濟性裁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企業裁員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一,看自己是否屬於可以被裁員的範圍。依照《勞動法》,有四類對象是不得裁員的,包括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如果你屬於其中一類情況,單位就不應將你列入裁員名單。

第二, 公司應提前30日通知被裁員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要多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以替代提前通知期。

第三,你有被老單位優先錄用的權利。如果你在被裁員以後的半年內,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或者已有工作了,但不滿意。這時,你發現老單位(裁減你的單位)又在招人了,可以重新報名應聘,而單位有優先錄用你的義務。當然,勞動合同要重新簽訂。

第四,依法獲得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標準應按被裁員工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性收入計算。這裏的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而非單指基本工資。如果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補償的期限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而定的,每滿一年,就有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滿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企業裁員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裁員的全稱其實是經濟性裁員,一般在企業經營困難的時候,同時符合了裁員條件的,才允許對企業員工進行裁員,也就是提前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雖然這屬於合法的解除行為,但按照《勞動合同法》中的規定,也是要對被裁減掉的員工作出賠償。至於裁員是什麼意思,上文中已經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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