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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開庭期間有哪些注意事項

要注意下列事項:
1.勞動爭議基本是屬於民事訴訟範疇,採取的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
2.注意時效問題。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3.如果當事人認為仲裁庭組成人員與案件有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到案件的公正審理,可以申請仲裁庭組成人員迴避。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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