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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關停辭退員工翻倍賠償嗎?

一、企業關停辭退員工翻倍賠償嗎?

企業關停辭退員工翻倍賠償嗎?

用人單位依法宣佈破產的,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但是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而且勞動合同法所指工資標準為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即使企業破產,也應當支付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等。

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有合法的理由,或者依據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公司公示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等進行,程序必須合法,如果解除程序不合法,則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雙倍賠償金。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沒有提前通知有沒有合法依據的,需要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

二、哪些情況下企業可以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綜上所述,企業經營困難導致停業倒閉的,需要給解除勞動關係的員工經濟補償,這種情況辭退不用雙倍賠償,並不屬於企業非法辭退的情況。企業應當提前和員工通知,按照員工在企業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