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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是哪三天有三倍的報酬?

一、春節加班工資是哪三天有三倍的報酬?

2021年春節加班工資是哪三天有三倍的報酬?

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就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其中除夕、正月初四、初五、初六屬於放假調休,若是加班只有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春節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

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拒不支付的,勞動監察部門可責令單位支付拖欠報酬的賠償金。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資料: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1份;相關證據複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三、加班工資基數確定方式有哪些?

加班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的方式確定,但不得低於各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勞動合同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其中勞動者本人日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勞動者本人小時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8)。

綜合上面所説的,春節加班是需要支付一筆加班的費用,而對於這筆費用的給予需要按不同的加班情形來確定,前三天按三倍工資支付,而對於後四天會按二倍的工資來進行支付,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