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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加班費怎麼算?

一、一般公司加班費怎麼算?

一般公司加班費怎麼算?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按照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2、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3、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員工主動加班,單位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費?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這表明,加班的前提是協商,單位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員工加班,勞動者也有權拒絕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加班,並且單位無權以勞動者不加班為由扣罰獎金或福利。假如員工未履行加班審批手續而自己主動加班的,則不能視為加班。

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如果用人單位缺乏任何關於加班審批程序的規定,且以考勤卡作為加班費的計算依據,此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從事本職工作,就可將考勤的統計記錄作為認定加班的依據。在一些地區的司法案例中,也將這種情況視作用人單位對員工加班事實的默認。那麼,員工就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費的計算會結合勞動者實際的加班情況來進行處理, 而且加班的情況不同所產生的加班費用就會不一樣,但如果是屬於自願加班的,那麼加班費用就可以與單位協商,所以,不同的情況就會做不同的處理,這樣才能保障各自的權益。

標籤: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