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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定加班費怎麼算的?

一、一般法定加班費怎麼算的?

一般法定加班費怎麼算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哪幾種情形必須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四)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必須完成的生產任務。

三、單位安排加班不給加班費違法嗎?

公司只讓加班但是不給加班費當然是違法的,法律規定加班是要給員工加班費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而加班費的標準,至少應當是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算。允許公司高於國家規定標準支付加班費,但是卻不能低於這個標準支付,或者不支付加班費。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加班費一般是針對於延長了正常的工作時間才會存在的費用,對於這筆費用的計算會結合不同的加班情形來確定,而且在加班時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的方式強迫加班,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單位拒絕支付這筆費用,那麼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標籤: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