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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温補助的規定是什麼

北京高温補助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法律的規定高温補貼是具有強制性的,如果企業不按規定支付高温補貼屬違法行為。如果你符合高温補貼條件,而企業拒發高温補貼的行為可以向當地的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下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北京高温補助的規定是什麼的相關問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什麼是高温補貼?

高温補貼是針對高温條件下從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職工發放的特殊工資性補償。發放目的是保證炎夏季節高温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補貼。目前,各地都在調整高温補貼的標準,北京的高温補貼7月7日宣佈要翻倍。

二、高温作業幾種類型:

1、高温強熱輻射作業:其特點是氣温高,熱輻射強度大,相對濕度低,形成乾熱環境,這類作業場所都有強烈的輻射熱源,室內外氣温差可達10℃以上,以對流熱和輻射熱作用於人體。

2、高温高濕作業:這類作業環境的氣象特點是氣温、氣濕高,而熱輻射較弱。主要是由於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水蒸氣或生產上要求車間內保持較高的相對濕度所致。

3、夏季露天作業:建築、搬運等露天作業,除受太陽的輻射作用外,還接受被加熱的地面和周圍物體放出的輻射熱。

三、北京企業高温補貼怎麼發放?

露天工作者,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非露天工作者,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關於高温補貼怎麼發的問題,一直有一個爭議,到底高温補貼發什麼,是發現金還是發購物卡之類的可替代的物品。高温補貼只能是現金支付,且必須是工資以外的支出。用工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另行支付。目前,北京、浙江、江蘇等地採用的是“按月發放”模式,規定在6月至8月間,用人單位必須每月向符合條件的職工發放一定數額的高温補貼。而上海、重慶、河南等地則多采用的是“按天發放”的模式。文件規定的都是企業應該執行的最低標準,企業不能將其視為統一的標準,而應當根據自己生產經營的實際特點和具體條件發放,相應提高高温季節補貼標準,並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具體細節,無論最終發放的形式如何,都應事先向職工説明。高温補貼全稱為“高温季節補貼”,言下之意,就是隻在高温季節發放。那麼,哪幾個月份屬於高温季節呢?從上海的情況看,一般把6月至8月作為高温季節,但隨着全球變暖,高温天日益增多,傳統意義上的金秋九月有半個月加入了“戰高温”的行列。

小編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高温補助是強制的,如果公司安排員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着手室外露天作業,並不能採取有效的辦法讓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該當向員工發放相應高温補貼,並算到工資裏去。企業善待員工,才能留得住員工,而不尊重員工的企業,員工也不必留在那裏。

標籤:補助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