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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不加班單位可以扣工資嗎

員工不加班單位可以扣工資嗎

現實生活中,很多單位都會安排員工在休息修建的時間內加班,雖然大多時候員工都是會聽從單位安排,但也有員工拒絕加班的時候。而在這種情況下有的單位會剋扣員工的工資。不過,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員工不加班單位可以扣工資嗎?本站小編馬上為你解答這個問題。

一、員工不加班單位可以扣工資嗎

《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公司如果未與工會組織和職工協商,就要求職工加班,本身就違反了《勞動法》規定的程序。

加班除了要徵求工會同意外,還必須得到職工同意,公司是不能強迫職工加班的。對不服從公司加班要求的職工罰款是違法的。

再説,一般對不加班職工扣除工資只是在中層幹部會上口頭傳達,公司規章制度沒有該項內容。即使有這個規定,也與國家規定相違背,沒有法律效應。因此員工不加班單位也不能扣員工工資。

二、單位剋扣工資員工怎麼維權?

剋扣工資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根據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

“剋扣”係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應得工資(即在勞動者已提供正常勞動前提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全部勞動報酬。

在單位剋扣員工工資時,員工應注意收集證據,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沒簽合同期間可要求雙倍工資。工資條,考勤,人證,錄音,工作服,社保記錄等均可,然後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是否能剋扣工資?單位不能以員工不加班為由剋扣員工的工資。生活中,如果您遇到單位剋扣工資的情況時,且用人單位是無正當理由剋扣工資的,您可以選擇用法律武器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此時,申請勞動仲裁是非常有效的方式之一,不過您需要收集齊全相關的證據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