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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併購境內企業的程序是哪些

外資併購境內企業的程序是:
1.併購雙方談判及確定併購意向、聘請中介進行盡職調查;
2.簽訂保密協議,外方聘請境內律師代表外方對境內公司的歷史沿革、重大資產、股東情況進行調查;
3.盡職調查結束後,針對事實情況律師出具法律盡職調查報告,提示相關法律風險;
4.綜合評估風險,決定進行併購的,聘請評估機構對擬轉讓股權價值或擬出售資產進行評估,並以評估結果作為確定交易價格的依據。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外資併購境內企業的程序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