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温補助發放標準是怎樣的?
高温補貼是對我們國家規定企業在高温條件下對員工的補償津貼。三伏天氣温高,工作環境惡劣,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員工是應該享有這項福利的,並且我們的高温補貼是不計算入工資中的,這一點我們每一位員工都應該瞭解。那麼山西高温補助發放標準是怎樣的呢?
一、山西高温補助發放標準
從省人社部門得知,我省現在的高温津貼為每人每月240元,綠豆湯等解暑品不能衝抵,應領未領的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2017山西高温補貼規定:每人每月240元
從省人社廳瞭解到,我省規定,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温天氣下(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240元。同時規定,因高温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也不得因高温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據介紹,用人單位發放高温津貼,常常存在以下違規情況:一是用綠豆湯等解暑品衝抵高温津貼。二是把高温津貼計算在最低工資標準內。按照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支付勞動者的最低報酬,不包含加班工資、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種環境、條件下的津貼。高温津貼必須要從用人單位的成本中列支,職工所領取的最低工資中不包含高温津貼。
那些符合條件但沒有拿到高温津貼的職工,可以向人社部門舉報,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二、清楚了2020山西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後,一起來看看多熱停止室外露天作業。
40℃ 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新辦法明確,高温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台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用人單位應當據此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新辦法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辦法還明確,用人單位應當合理佈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衞生標準要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温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書面告知勞動者。
三、高温補貼時間
每年6、7、8三個月
山西高温補助發放標準以及時間我們已經很清楚了,需要我們員工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我們的高温補貼,員工應該利用法律武器捍衞自己的權益。不僅如此我們國家對高温環境下員工勞動的時間進行了明文規定,我們員工應該多瞭解這方面的資料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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