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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扣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企業不得隨便扣減員工工資,如果要扣減,必須正式的公佈出來,以保證對企業員工福利的保護,下面本站就可扣減工資的情形有哪種做出簡要的講解。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四種情況下可以扣減工資:

(1)職工因個人主觀原因沒有完成生產任務,並非身體問題等所致,單位可扣減其工資。扣後工資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職工違反勞動紀律,並造成單位損失時。單位因此扣減工資,每月扣減比例必須小於該職工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3)職工請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資計算。

(4)職工請病假,按照病假工資發放,可以扣減其績效或生產性獎勵等。

 企業無故剋扣和拖欠工資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

(1)民事責任。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行政責任。勞動行政部門應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責令按相當於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和的1-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下列情況不屬於剋扣工資:

(1)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包括: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税;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總之,如果在必要的情況下,企業扣減了員工工資,那麼一定要在用工合同規定的情況下,並符合法律的規定實行,必須保護好職工的合法權益,以促進社會的正常運行,因此,如果你也有此類問題需要幫助,一定要諮詢專業的律師,畢竟現實中的問題還是要具體的來解決。簡單的講述並不能完全的概括你遇到的問題。

標籤: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