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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職工資結算是怎樣的

勞動法辭職工資結算是怎樣的

勞動法辭職工資結算是怎樣的?這是很多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接下來,小編將以案例的形式告訴各位勞動者,勞動法規定的辭職時工資如何結算的相關問題。

一、勞動法離職工資如何結算?

主動辭職,是沒有其它經濟補償的。除非在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理由提出辭職,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根據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什麼時候辭職就什麼時候結算工資,不過一般來説用人單位是有一個固定的發工資時間,如果還沒到那麼按公司規定到下個月才可以領取。可以跟用人單位協商,單位同意就可以領。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二、離職工資的相關知識:

如果簽了合同,試用期內你必須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離職,沒簽合同,你可以隨時要求離職,要求公司支付你應得的工資、從次月開始的雙倍工資、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可以跟公司協商,給你足額應得工資,放棄補償,協商不成,申請勞動仲裁解決,準備好證據,工資條、工作證、考勤記錄等

原來辭職也是有相關規定的,各位勞動者看了律師的回答之後,應該對辭職後的工資結算問題有了一定了解。小編在此衷心祝願各位勞動者在辭職的時候都能拿到自己應得的工資或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