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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企業破產後員工社保怎麼處理

在單位破產倒閉後,該公司員工的社保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
一、靈活就業繳費按規定應由本人選擇提出申請,或由破產清算組在破產清算終結時通過職代會同意,方可整體按靈活就業繳費。
二、由於該縣國有企業集中破產失業人員多,失業金積累少,財政困難,不能使所有失業人員及時享受失業待遇,縣政府決定分期分批享受。如果尚未領取失業金,重新就業後,將不能再享受失業待遇。
三、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及時繳費,跨年度欠費不允許補繳。
法律依據】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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