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的辦事程序是怎樣的?

一、工傷認定的辦事程序是怎樣的?

工傷認定的辦事程序是怎樣的?

申請工傷認定的辦事程序:

1、工傷保險部門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開出“收件回執”。如材料不齊的,當場或15個工作日內開出“補齊材料通知書”。

2、材料基本收齊後,工傷保險部門向用人單位發出“事故處理通知書”,核對有關情況。

3、收到用人單位書面回覆後,工傷保險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開出“受理告知書”;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開出“不予受理通知書”。

4、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齊全並核實後,工傷保險部門在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並於20個工作日內通知到申請人和用人單位。

二、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供什麼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需要注意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的流程,其實與單位申請的流程是不太一樣的。雖然在申請的時候都是有時間限制,同時也要求提供相應的材料,但在這些方面我國法律中作出的規定都還是存在一定的差異。

三、工傷認定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工傷認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遇有特殊情況,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通常情況下在工作中,如果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要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就診,並且在30天內本人向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認定之後可以得到一定的賠付,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標籤:認定 工傷 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