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程序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一、工傷認定程序法律規定是怎麼樣的?
工傷鑑定程序的法律規定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工傷發生之後,一定要及時申請工傷認定,這樣員工才能有效的維護自己的權益,得到相應的賠償,通常按照規定,員工工傷,身體不適,所以應該由用人單位在三十日內向鑑定部門提交申請,如果不申請,可以員工自己申請。
-
職工在公司裏倒下算不算工傷
符合法定條件的才算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
-
工傷認定時間條件是怎樣的
現實中,不管是用人單位還是受傷勞動者在申請進行工傷認定的時候,其實都是需要注意法律中規定的認定時間。要是超過了規定時間在提出認定申請,則此時認定部門就會做出不予受理的決定。那通常工傷認定時間條件是怎麼要求的呢?接下來,本站小編就這個問題為你做詳細解...
-
需要在工傷認定後傷殘鑑定嗎,要在多長時間內申請
如果在公司或者是工地上因為工作的原因導致自己受到了傷害的話,一般來説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的,相信這一點大家都是比較的熟悉的,但是對於傷殘的問題,除了確認工傷,還可以做相應的傷殘等級的鑑定,下面給大家説説需要在工傷認定後傷殘鑑定嗎,要在多長時間內申請?一、需要...
-
僱傭勞動關係工傷認定的規定是怎樣的
在日常生活當中,即使勞動者本身和用人單位存在着事實勞動關係,但是在法律層面上來説,並不是所有的關係都屬於勞動關係,有些關係也是屬於僱傭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本質上是有區別的,但是僱傭關係如果發生了工傷的話,用人單位也需要進行處理。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